習樂之始、篳路藍縷
1954 年出生於彰化縣彰化市,祖父與父親皆曾任職當地金融業,但父親中年之後投入教育廳教師研習會工作。母親畢業於彰化高女,是鹿港人,出身當地鎮公所公職家庭。雙親育有九位子女,顏綠芬在家中排行第五,大約小學三年級開始學習鋼琴。民生國民學校畢業後,以聯考榜首成績考入彰化女中初中部,三年後直升該校高中部。當時全臺灣並沒有設立音樂班,若有志投考音樂系,都必須自行拜師學習,在克服萬難之後,於 1973年考入東吳大學音樂系,主修鋼琴,師事陳綠綺、周唐可、徐頌仁;副修聲樂,師事當年的外籍系主任黃奉儀。大學期間曾擔任系學會會長,恰好發揮熱心服務的個性。大學時期,馬水龍剛從德國返臺任教於東吳音樂系,當時該系理論作曲方面的師資陣容堅強,除馬水龍外尚有陳茂萱、戴洪軒等,西洋音樂史課程由許常惠教授擔任,同時該系亦開設國樂概論與合奏課程,顏綠芬在合奏課程學習南胡。大四那年曾參與史惟亮與許常惠民歌採集運動的後續整理與採譜工作,雖然參與的時間與工作份量並不多,但已然引起顏綠芬對於民族音樂與臺灣傳統音樂的濃厚興趣,埋下了日後德國留學時期投入修習民族音樂與文化人類學學科的種子。
留學德國、深耕音樂學專業
1977 年大學畢業後同時接任三份工作:於亞洲作曲家聯盟擔任祕書,擔任《雅歌月刊》主編,並且在中學擔任音樂課教師一學期,同時積極準備出國深造。1978 年2月,曾接到東吳音樂系主任黃奉儀來電邀約擔任助教工作,主任允諾任滿三年後可升等講師,成為正式大學教師。獲得這樣千載難逢的機會,原已慎重考慮應聘,但經一再思索之後,前往歐洲留學的渴望仍讓顏綠芬最後決定婉拒,選擇 繼續準備出國深造。同年五月獲得柏林工業大學入學許可後,經過許多繁複的準備手續(包括教育部舉辦之留學國語言考試、存款證明、良民證、留學簽證等), 一直到十月中旬才順利成行。
1978年10月赴德入柏林工業大學(Technische Universität Berlin),主修音樂學(Musikwissenschaft),師事達爾豪斯(Carl Dahlhaus)、Helga de la Motte 與 Clemens Kuhn 等教授,同時也在柏林自由大學(Freie Universität Berlin)輔修比較音樂學(Vergleichende Musikwissenschaft)和文化人類學(Ethnologie)。後期轉入柏林自由大學,通過委員會認可直修博士學位,期間師事比較音樂學家 Josef Kückertz 教授,並隨歷史音樂學家 Rudolf Stephan 教授學習新維也納樂派相關課程與訓練。1988 年取得該校博士學位(Ph. D.),先後主修歷史音樂學、民族音樂學,副修文化人類學。
留德期間於 1979 年夏季與另一位臺籍留德學生在柏林結婚,1982 年育有一子, 1985 年育有一女。早期海外留學生大多生活艱苦,心情苦悶,幸福的家庭生活提供顏綠芬留德期間感情寄託與精神支柱。
回臺任教、貢獻長才
1990 年秋季回臺,不久即獲聘國立藝術學院(現名為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系專任教職,並同時擔任馬水龍院長之機要秘書。1996 年獲選音樂系主任,待 1997 年 10 月邱坤良校長上任後,轉聘顏綠芬為教務長。1999 年獲國科會科技人員短期研究補助,留職留薪前往柏林半年,進行音樂評論相關研究。2000 年返 臺回音樂系服務,並且於同年二月起兼任校務研究發展中心主任暨師資培育中心主任二行政職,直到 2006 年才免兼,期間尚曾擔任通識教育委員會主任委員與《關渡音樂學刊》創刊號主編。2004 年曾受教育部委託辦理《歐洲藝術學院學位及文憑參考名冊:德奧瑞(德語區)》研究案,為臺灣人留學歐洲開了一條更寬廣的路,同時解決數十年持歐洲藝術文憑者在大學任教之職級認定問題,提供更為公平客觀的評比標準。
以音樂學專業服務臺灣
曾獲教育部優秀教育人員獎,另外亦曾擔任國家文藝獎評審、新聞局金曲獎評審、金鼎獎評審、文化建設基金會委員、國家音樂廳評議委員、行政院國科會公共藝術審議委員會委員、教育部高中音樂課本審定委員會主委、教育部大學評鑑委員、教育部藝術教育委員會委員、藝術教育館節目審議委員、文化資產局評議… 等。研究領域及教授課程包括:二十世紀音樂、民族音樂學導論、臺灣當代音樂 發展史、歌仔戲音樂、音樂評論、音樂學的理論與方法、音樂理論與實際、音樂 形式與風格、浪漫主義、舒曼專題、Dahlhaus 文獻選讀等。在中西音樂領域學術著作兼容並蓄,除了專業廣受肯定,並有為數眾多的音樂會節目單專文、唱片解說、研討會論文、音樂評論等,造福許多愛樂觀眾。重視社會關懷議題,經常投書報刊發表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