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 羅娜村布農族飲酒歌
典藏者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音樂館
布農族語飲酒歌之原意義是指「所唱的歌」。由於飲酒歌目前是布農族各族群,每個成年人,在酒酣耳熱之後,都能信口演唱之歌曲,故KAHUZAS稱為飲酒歌。原先這首歌並非平時所唱的歌曲,而是於出草回社之後,獵首隊之首領為這些驍勇善戰之勇士(MAMAN GAN),舉行慶功宴(MALASTAPANG)之後所唱的首祭之歌,其意義藉以儀式告慰被砍之敵人首級。在一九○○年之後,族人揚棄了出草之習俗,但這首歌仍然傳唱下來,迄今族人喜慶歡聚、小酌之後,KAHUZAS飲酒之歌既成族人之間最好的溝通媒介。